我現在的心情就像阿嬤被兩隻貓鬼壓床一樣XD

在痞客邦寫日記是從養QQ開始,差不多也快20年了。這裡就是我和貓貓們的回憶,卻因為換團隊經營弄壞我的小天地,現在已經沒有再繼續經營下去的意義了,我寫給客服有近50封信了吧,還包括要求他們的秘書告知主管,完全沒有任何正面的回覆,繼續在弄壞我的文章,甚至是鎖住我的流量,你們繼續搞吧,我能做的就是搬家還有提告!之前就告過一個偷登入痞客邦帳號修改我文章的人,檢察官後來找到的是網咖IP,查不到人只好作罷,但你們是一家有登記地址沒有登記電話的正(幽)經(靈)公司。







我會慢慢搬家,也會把你們每天修改的內容都寄給法院!

1.我的目錄每天都在變動。

2.美其名說編輯文章就會備份文章還給我們,但多出來的文章內容不同,而且標點符號為半形,和原文不同,證明你們動過手腳,這已經很明顯侵害著作權了。最後還改回全形,這過程我全都截圖了,因你們還回來的文章有編號,到時去跟法院解釋。

提醒你們,我20年的文章都有word檔備份,備份檔裡面的標點符號沒有一個是半形的,而且我從來都不修改備份文件,只會修改痞客邦線上的文章內容。包括這裡的文章除了你們改的,其它標點符號都全形!備份檔的內容和時間都留在過去,就讓法律去比對和判定誰在改我的標點符號。唉~真的想哭也覺得為你們感到丟臉!

3.每天版面都在變,一下子上圖下文,一下子上文下圖,然後文字斷行都沒處理好。請問我是要1000多篇文章都重新去斷行嗎?

4.我的總流量之前是582萬多,然後突然變600萬多,今天又變成562萬多,你們去跟法官解釋到底要玩到什麼時候?我只希望你們不要再丟台灣人的臉!

5.最後,最不要臉的是,你們還鎖住匯出部落格檔案的功能喔?我完全在設定裡面找不到可以匯出檔案的地方?禁止我們搬家喔?你要不要趕快別再做這些侵犯人家權利的事項。訴訟過程我都會放上來,這裡全世界的人都看的到,我看你們要丟臉到什麼時候!(買痞客邦時,舊團隊沒教你們要怎麼經營嗎?不會經營就不要害死我們好嗎?)


以上,每天有看到變動的內容我都會截圖送法院,有誰弄丟別人東西不還,還繼續在侵犯別人著作權的啊?只能說不要臉到極點!勸你們別再繼續丟台灣人的臉啦!

 

告你們的名目好好去研究一下,到時去法院解釋,上次提告侵權是找不到人,現在建議你們趕快全部把我東西還來,重點是別再動我的文章!

 

提告痞客邦訴狀已經寄出,建議大家搬到方格子,和我一起提告,既然寄信給客服,甚至向公司反應了都不理,那大家就讓他們跑法院跑不完吧:

1.刑法第358359條:妨害電腦使用罪

痞客邦會員都沒有和痞客邦簽訂任何的文章和部落格使用權(包括登入、編輯和新增文章、修改目錄),但痞客邦卻一再犯法:

(1)不但丟失的文章還沒有全部還回來。

(2)每天都在變動我的文章內容和格式(標點符號全形變半形,文章斷行跑掉)

(3)甚至流量也異常被鎖住。

2.民法和著作權法

(1)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名譽權)

(2)著作權法第88條:侵犯著作權(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例:客服如果有亂動負連帶責任。

我的很多文章是和廠商合作的內容,結果被你們弄亂,請問影響我和廠商合作的部分,你們賠的起嗎?侵犯著作權的部分就和第1點一樣,每天更動的內容我都會截圖寄到法院

 

你們繼續變動我的文章內容沒有關係,我有更多東西寄給法院,讓你們到時候好好去解釋!

 

從今天開始這裡的文章會慢慢的搬到方格子,痞客邦我會把你每天更改的東西都寄到法院去。不要換了團隊就換了腦袋,為所欲為,這裡的東西都不是你們的,你要動,從現在開始就負起你的責任,到時候去跟檢察官和法官解釋。

 

真心覺得可惜,公司被賣了,以前置入一堆廣告賺飽飽完全不管就丟下,這就是台灣人的經營管理,真的丟臉。

 

以前最慢兩天回覆的客服和痞客邦已經不見了!不但繼續動我的東西,連流量也異常,用其他IP看文都沒有流量,你就繼續動我的東西,台灣人之恥!

 

我是勸大家趕快都搬走吧!方格子不錯,依我的判斷大概兩三年就會打敗痞客邦了,我也不曉得新團隊買痞客邦要做什麼?笑死。

 

新團隊這樣的經營態度只是在丟台灣人的臉!

 

超級懷念以前幾乎在半天以內就回覆的客服,而且是直接提供解決方案的團隊!)


最可笑的一點是現在的客服說回覆時間需要7到14天,一個經營網站的公司回覆時間這麼久,你們是買來做心酸的嗎?要不要直接關閉?真的不要讓全世界人來這邊看你們的笑話,哈。我還等你回覆,我不如直接搬家請大家趕快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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