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一審在5/27展開,結束後律師就跟我說:法官應該是不想審或者就是想判我輸,所以刁難的跟他說要提供契約書,都被神棍騙了,怎麼會有契約書啦,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請大家記得下次找動物溝通師或者遇到神棍的時候要跟他簽契約書喔!
民事的官司應該是會輸的,看來法官不想理這個事情,所以才會沒有二審,而且直接跟律師說拿出契約書,他也不會二審,7/2直接判決,口氣就是在刁難人,這就是刁難原告和保護人民的法院。但我只想跟這個神棍還有全世界的人說,一個神棍贏了官司,也掩蓋不了你這輩子就是個神棍的事實,更何況是你叫辯護律師寫的那些謊話,毁謗我的話,我通通把證據放上去,我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吳淑琴是個什麼爛東西。
以下是我請律師給法官的陳述書,我知道法官本身已有偏見,所以才會刁難我們,所以我沒有想要求情,也知道改變不了結果,但我只想讓全世界的人來看這個笑話,台灣法律的笑話。還有,我要再次重申,我不是要錢!
1.我走民事是因為刑事不管。我一開始就是跑刑事,結果刑事也把對方說成是民間信仰的依賴,幹,我要找人傾訴不會去找醫生和心理師,我找老太婆做什麼?然後檢察官丟球要我去民事庭,你說我能怎麼辦呢?檢察官又不想理。
2.我如果要錢,一開始就跑民事了,我要的是她不要再做動物溝通師騙錢,包括全台灣騙人騙錢的動物溝通師都一樣!我要我丟人的案例讓全世界的人看到,台灣有這麼一堆敗類。
註:我問了很多律師,幾乎沒有案子是一審就判決的,可見法官的成見很深,所以囉~他以為我是來要錢的,那我就讓你知道我要什麼!我要全世界的人來看這個笑話。對,就是我的笑話,遇到壞人(動物溝通師)的笑話,我真的是白活了這七年,就因為這個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