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頭到尾剝奪我權利,還有不正常溝通的人是誰?我哪裡綁架媽媽?真的有夠離譜。先被剝奪權利的人是我和我媽,憑什麼我要跟另外兩個弟妹爭取監護權?我是受害者,監護宣告也是我提的。 法官在場詢問我媽,我媽也指著我明確表示要跟姐姐住,他就算失智了也還認得我是大姐好嗎 ?然後弟妹說我綁架媽媽,我真的想請問我提供了去年下半年完全聯絡不到我媽,還有求我弟帶我媽回來的訊息,我媽生病了失智很嚴重完全無法接電話,我弟都不理我的資料都有提供法庭,是你們綁架媽媽吧?我和我弟妹感情不好,我是沒有辦法去他家把媽媽接回來的,求了半年才求到他把媽媽帶回來給我看,就已經失智很嚴重。沒人說看醫生就不會失智,但半年都沒看已經就醫長達15年的神經內科且沒吃藥是對的嗎?今年2月好不容易把我媽接回來之後,你們來帶他出去過幾次?我有當場拒絕嗎?進家門帶出去也沒有告知我,讓我出去找了半天,我是應該受這些精神折磨的嗎?
這些資料我都有提供給法官,希望法官明察到底是誰在綁架我媽?整整半年無法見我媽的人是我!我只能透過LINE和電話聯繫,求了半年我是應該被剝奪應該求人的嗎?重點是我媽生病了這麼嚴重我完全不知道,我和媽媽是應該被剝奪探望和就醫的權利嗎?而且我今年2月接媽媽回來之後幫他申辦日照、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已經長達半年了,身體狀況也很穩定。我不曉得為什麼另外兩個人還要跟我爭監護權?你們現在這麼積極,去年下半年怎麼沒有好好認真照顧他帶他看醫生呢?唉。想要彌補遺憾就承認自己的過失。
本來不想把家務事寫出來的,也不想一直分享這些破事,也有人叫我不要霸凌神棍,還有這件事情...我想請問我一直是被剝奪權利的人,為何要忍氣吞聲?我媽的主要監護人宣告是我提出申請,精神鑑定也是我帶我媽去做的,今天出席家事法庭法官的詢問,覺得非常失望。因為法官有表示監護宣告的重點是事務代理人,媽媽就醫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弟妹去年下半年都沒有帶我媽媽去看她看了15年的神經內科,剝奪我看媽媽的權利也被忽略,這不是重點什麼是重點?我一直都不想把這件很令人憤怒的家事放到檯面上面來,我媽病情變嚴重,我求半年都看不到我媽,還有我媽半年都沒人帶她看醫生不是重點是什麼?
爭取監護宣告主要目的是不希望我媽再失去就醫的權利,因為我媽看了15年的神經內科,但在我弟妹那裡住了整整半年沒看真的是很離譜。失智讓她嚴重到連電話都不會接,和我失聯整整半年,重點是我弟妹都沒發現他語言障礙很嚴重,求他們帶過來給我看也都沒有,就整整半年沒有看到我媽,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我去年已經很善良的沒有報警, 現在還指責我無法溝通?來帶媽媽出去我去報警?那是因為你帶走連打個電話都沒有,我在睡覺也喊一聲很難嗎?我沒看到人出去找了半天,請警察局調監視器一起找,最後才想到你帶走,再請他們打電話給你,請問這就是正常的溝通?而且,爭取監護宣告重點是我不想再像去年那樣,要看我媽還要求人家,因為我媽已經沒有行為能力了,只能依賴人去照顧他。也沒什麼東西好爭的,結果才發現法律根本沒有保障誰是主要照顧人和就醫權利的部分。也就是我去年下半年被剝奪看我媽媽和照顧我媽媽半年的權利,法官都沒有討論也忽略,我也不知道11/13他會把監護權判給去年下半年都沒有帶媽媽去看醫生的弟妹嗎?如果是,那我真的覺得法律讓人非常失望,當然我希望法官可以好好討論這個重點,因為整整半年我被剝奪看媽媽的權利,還有我媽半年住在那裡沒有就醫是事實!




